近日,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蘭州新區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幫扶培育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按照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類型、經營規模、經營特點等情況,將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三型及名、特、優、新四類,并明確分型分類幫扶的具體措施,引導和支持個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方案》明確“三型”個體工商戶的分型標準;诘怯涀浴⑿庞帽O管、稅務、社會保障等數據,將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劃分為生存型、成長型和發展型,明確了三種類型的具體判定標準,提出了不得進行分型劃分的6種情形。
依據《方案》,“四類”個體工商戶分別為:“名”即知名個體工商戶,滿足具有一定知名度、獲得全國、全省“先進個體工商戶”稱號等6項條件之一的;“特”即特色個體工商戶,具備從事行業中具有特殊價值、存在特別貢獻等5個條件之一的;“優”即優質個體工商戶,具備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獲得省級“放心消費示范店”等9項條件之一的;“新”即新興個體工商戶,具備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或數字經濟相關產業鏈生產經營活動等條件的。
此外,《方案》明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認定方式。個體工商戶根據屬地原則,進行自主申報,由園區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對有代表性、亟須進行保護、具有導向作用的個體工商戶,如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鄉村工匠、退役軍人創業者、行業領域內優秀代表人物等,相關部門組織推薦,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同時規定,對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適當放寬分類來源。
根據《方案》,新區將聚焦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發展特點和突出訴求,著眼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以分型提供差異化幫扶,以分類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強政策精準供給和梯次幫扶培育,不斷提升個體工商戶的穩定經營能力,提升個體工商戶經營活躍度和發展質量,更好發揮在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業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從而助力個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近年來,新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創新出臺政策舉措,多措并舉幫助支持個體工商戶健康快速發展,取得明顯成效。截至今年7月31日,蘭州新區在冊經營主體51125戶,同比增長35.29%,其中個體工商戶26920戶,占比52.66%。(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昕)